第三章 本色(2/2)
草原人性情刚烈无比,他们食的是野兽的血肉,他们骨子里流淌着野性的光辉,为了妻儿老小的生存,他们与野兽作战,在烈风中抛洒热血,他们不畏生死,为了情义赴火蹈刃,死不旋踵,他们用这种求存的无畏精神冲击着大草原的残酷无情,所以他们快乐并痛苦着,与天斗,与地斗,与野兽斗。
嬴雄端是豪迈,双手举着大陶碗,来者不拒,酒水肆意的泼洒在面颊上,哈哈大笑,他道:“就是一起上,俺怕你们不成。”
男人们都是死要面子,一语激起千层浪,便有十几个大汉围了过来,抱着一大陶罐酒,几人大有誓不罢休的决心。
斗酒的男人最具有男儿本色,便是一个柔弱书生醉酒了,也能将三分男儿风采变现的淋漓尽致。围着一人,大多是刚刚成年的小伙子,他们最为崇拜长辈们的豪气,叫喝声响起一片。
篝火的旁边坐着一群白须鹤发的老人,骨嶙嶙的双手端着草原的烈酒,细细的品味着,看着一群争强好斗的后辈们,心中感慨万千,烈焰光芒给他们的脸颊上铺上了一层鲜红的光彩,那双饱经风雨的眼睛透漏着一丝柔情。
“嗨,嬴家族长今天可是高兴了啊。”一名老者笑呵呵的说道,手中的骨刀对着烤肉轻轻一划,一块带着血丝的烤肉送到了他的嘴里,依稀可见那烤肉里还流淌着鲜红的血液。
“可不是吗,他家女人前几天给他生了一个胖大小子,高兴的合不拢嘴,今天上天又赐给了他家一个小子,真是好运气,看他们这群大娃子都有儿子啦,咱们都老啦!”另一名老者喝着烈酒泱泱的说道,很落寞。
嬴雄前些日子得了一个儿子,如何不高兴,他阿爸死得早,族长的重担就落在了他的肩上,便成了部落里最年轻的族长。喜得贵子,部落里的长者们都去庆贺,草原人有这样的规矩,长者前辈为新生的娃娃送送喜庆,让上天保佑他平平安安的长大成人。
“球,谁说俺们老了,不照样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想当初俺可是徒手干死过一头暴虎,大草原上那里没去闯荡过,这帮小子还差远着呢?”一位老者不服气的拿着一把骨刀威风凌凌的舞动着,锋利的骨刀在火光的映衬下,闪过森冷的寒光。
那老者的话一下子唤起了这些已经年过古稀、知天命老头子的激情,神情熠熠,面色生辉,都大声的笑了起来,举起大陶碗,仰首而尽,甘爽淋漓。
骨刀是用一些死后凶兽的骨头磨成的,是草原上猎人们厮杀的锋利工具。大草原上的草原人不懂冶铁,也不懂打造兵器,但是个个都是做骨刀的高手,在战斗中就是自己的生命,草原的战士视骨刀如性命一般珍惜,骨刀锋利无比,舞动起来耗力很小,轻便顺手,刀过无声,兼且取材便利,没有成本,只要杀死野兽,取出它们的骨头,通过一些秘法,便可制作骨刀,有些游侠高手能够以一把小巧的骨刀结束一头凶悍的野兽,深受草原人的喜爱。
“过些时日,部落勇士大比就要开始了吧,又一场厮杀要开始了啊。”放下陶碗,那老者伤感的说道。
“那是没办法的事,部落的勇士是部族里最强大的战士,当年俺们不都是从野兽群里杀出来的吗?不然哪来的赫赫功劳,不做勇士,部落的孩子们会尊敬俺们吗,能顿顿有肉,餐餐有酒吗?”老者手里把玩着锋利的半尺长的骨刀,只见骨刀游走在他的五指之间,快的化为一道残芒,若是稍不小心,指头就别想要了,眼里闪过一道青色的寒芒,划破黑色的光幕,远远看去像是一只闪动着绿芒的凶兽眼睛,杀意肆虐。
而那名刚才舞着三尺多长骨刀的老者却哈哈大笑,毫不在意道:“你们这群老货,成不成勇士是小子们的路,咱们的路都走到了尽头啦,大草原上的野草不也要每年枯死,再强大的野兽俺们也宰过,勇士啊,都是从野兽堆里爬出来的,想成为勇士,想要受到族人的尊敬,想要风光无限,那就得流干自己的血,拿命去换,这就是大草原的道理。”
“锵”的一声,老者将手里的骨刀插在了草地上,速度快若闪电,力道大得吓人,骨刀插土爆发出了刀枪相击的爆鸣声,这老者曾经是族中最强大的勇士,实力之强悍,可单人挑战草原霸主暴龙兽,并将之击杀,他姓山,别人却不知道他叫山什么,只是称呼他山,草原的游侠们称他“暴龙山”,如今已是暮年,岁月无情,光辉不再,膝下一子,族人喊他山子。
一股惨烈的气息涌动在这群老人的四周,这是强者的气息,正是鼎巫才有的气息。身边的篝火呼呼的闪动不止,一时间大家都沉默了,他们都是活下来的族中勇士,为了族人的生存拼杀了一生,流过的血汇聚起来可以流淌成河,舞刀老者的话他们都懂,他们就是那么经历过来的,但是常常最容易明白的道理却反而让人犯糊涂,一时间他们真正的感觉自己老了,往日的辉煌一去不复还,留给他们的只是半生的厮杀经历和无尽的噩梦,那些曾经的阴影留在他们的心底,久久挥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