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政府制度 隋唐五代-品阶勋爵制度(2/2)
但是这种制度未能坚持,所以后唐潞王时,尚书司勋郎李盈休又再次建议:“从今群官得叙封者,并请自武骑尉依次”。
封爵也是享有某种特权的封号。隋唐五代的封爵,自亲王至开国县男共九等。
据《新唐书·百官志一》载:“皇之弟、皇子,皆封国为亲王;皇太子子,为郡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诸子为郡公,以恩进者封郡王;袭郡王、嗣王者,封国公”。自郡王以下,文武大臣有功者均可受封。总之,获得封爵的途径有二条:一是靠血缘关系;二是靠立功。立功得封者,如唐初李靖曾封卫国公,李勣曾封英国公,德宗时李晟曾封平西郡王。但唐后期封爵也很滥。
封爵本来规定有食邑若干户,这种规定实际都是徒有其名仅虚封而已。但若加上“食实封”若干户之类的名号,才能享有相应的封户租税,或者从国库支取应得的封赐。
三、检校官与宪官
隋代及唐前期已有检校官。那时的检校官是在正式任命以前而暂时代理某职的意思。如贞观六年(公元6年)唐太宗以魏徵为检校侍中,那是叫他暂时代理侍中的职务,贞观七年才正式任命为侍中。自玄宗以后,由于使职、差遣制度的发展,检校官的含义就有所改变了。当时各种使职,特别是诸道使府立功的将校,大多带中央台省的官衔,上自三公、仆射、尚书,下至郎中、员外郎、校书郎。这些官衔均称为检校官。他们并不在该部门任职,只是挂衔表示其地位之尊崇和升迁之经历而已。例如杜甫,世称杜工部,其实他并未在工部担任过任何官职,只是在西川节度使严武幕府里当参谋时曾经挂过检校工部员外郎的头衔。还有带御史台职称的,如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御史等,这类称为宪官。如元稹有一首诗,题为《送东川马逢侍御史回十韵》,马逢并不是御史台官员,侍御史只是他所带的宪官称号,其实他是东川节度使下的一个幕职。此外,有的节度使还带“同平章事”的头衔,则称为“使相”,其实也是不问宰相事的。
了解了唐代种种官称名号后,我们对唐代官员头上所戴的一顶顶“桂冠”就可以一目了然,例如《旧唐书·宣帝纪》载,大中元年(公元847年)有一份制书称:
以正议大夫、尚书户部侍郎、知制诰、翰林学士承旨、柱国、赐紫金鱼袋韦琮以本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其中正议大夫是正四品以上的文散官,尚书户部侍郎是职事官。知制诰、翰林学士承旨是差遣,柱国是从二品十一转勋官。唐代规定,三品以上者才能穿紫色章服,佩挂金鱼袋,韦琮的散官为正四品上,职事官正四品下,不能服紫佩金鱼袋,故要“赐紫金鱼袋”。大中二年(公元848年)又一制书云:
剑南西川节度使、光禄大夫、检校吏部尚书、同平章事、成都尹、上柱国、陇西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李回责授湖南观察使。
其中,剑南西川节度使是差遣,光禄大夫是散官,检校吏部尚书是检校官,同平章事是使相。只有成都尹才是职事官,上柱国是勋官,陇西郡开国公是封爵,食邑二千户是其所带的虚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