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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两个疯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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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沈子矜神秘兮兮叫到爵色酒吧后陈道藏才知道今天是这妞的生日,她本就不是那种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乖乖女,一大群穿着时尚鲜亮的狐朋狗友霸占了酒吧四五桌,拼酒玩骰子,叫嚣跋扈,谁都没矜持装深沉,还有一桌甚至要求谁输谁脱衣服,几个打扮妖艳的漂亮美眉都输掉外套,春光乍泄的喷血情景吸引整座酒吧关注,所幸沈子矜没跟着这群疯子一起癫狂,作为主角的她等陈道藏到酒吧后就愈安静淑女,那群一起花天酒地这么多年的败家子们也都不是笨蛋,对一件t恤一条牛仔一双帆布鞋的陈道藏心存三分好奇三分艳羡和一分佩服。

陈道藏环视一圈,没有司徒采薇的身影,也是,这种场合确实不适合那妮子出现,他现在越来越欣赏沈子矜对不同***的处理。

“经营女人之间的友谊比你们男人难多了,太累,跟这群牲口败类一起厮混相对轻松些,大家知根知底都不是好人,所以忌讳不多,采薇其实跟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的***主流还是真善美,聚在一起也是谈些出国留学深造、如何在考试中多拿几个a这类事情,再者,我生日的时候不请她也不意味着我不重视她。”沈子矜解释道,望着周围这群大多不学无术的同龄人,笑容随意,显然她跟这群家伙相处起来没有负担。

“在一起玩什么呢?”陈道藏轻笑问道。

“一起玩zippo俱乐部、宝马俱乐部,还有跑酷运动,或者一起登山做驴友一起去野外扎营,只要清楚定位,把男女关系这个底线搞清楚,一起玩的时候就没有顾忌,所以大家关系都比较铁,败家子嘛,其实很多更讲义气,也未必都是满脑子精液的畜生。”沈子矜灌了一口啤酒,那张本就娇艳欲滴的瓜子脸蛋愈光彩照人,她跟陈道藏本就坐的很近,兴许是几瓶啤酒下肚后酒劲泛上,不经意间就将头微微枕在陈道藏那并不太宽阔的肩膀,这个小动作让人更加心知肚明。

今天融子不在酒吧,估计是被商朝拉出去做事情,最近两年商朝这家伙似乎背着他谋划什么,具体框架无从得知,对此融子也是讳莫如深,陈道藏也懒得深究,反正这两个死党就算说要毁灭地球他也不奇怪,不过融子最近跟一群东北大老爷们走得很近这点他是清楚的。

“想什么呢?”

沈子矜见陈道藏怔怔出神,误以为这家伙是在怀疑她在感情方面不够“干净”,严肃道:“你可别以为我跟他们合得来就是个**荡妇,你要是敢这么想,我就把你阉割了!”

说到“阉割”两个字,沈子矜自己也噗哧一笑,人面桃花,嫣然妩媚,看得陈道藏这种情场老手都一阵目眩,恨不得立即提枪上阵大战个几百回合。

“对对,沈大姐跟我们这群渣滓不一样,冰清玉洁的很,堪称圣女贞德啊!”一个顶多二十出头的年轻纨绔恬着脸马屁道。

“滚。”沈子矜笑骂道,一脚踹远这个阿谀奉承的小屁孩,在这群人中她无疑最有威望,俨然是一群纨绔千金们的带头大哥风范。

“沈姐,来歌吧?”有人提议道,从小就学京剧和黄梅戏的沈子矜唱歌水准可不是一般的强大,从中学到大学都是校十佳歌手,跟她一起去ktv唱歌简直就是一种享受,摇滚抒情、英文法语,几乎没有不能上口的歌,曾见识过沈子矜表演过一次的陈道藏明白论唱功和即兴表演她都是一流的,陈道藏毕竟是混了几年dj的人,对这个当然有言权。

沈子矜才起身,将近三十个狐朋狗友就开始疯狂起哄,有那两个酒瓶狂砸的,有扯开嗓子尖叫的,甚至还有掀起t恤露出肌肉作作人猿状狂吼的,顿时惹来整座酒吧频频侧目,陈道藏身在其中,感觉像是到了精神病患者集中营。

今天沈子矜穿了条到膝盖的黑色紧身裤,一件很有哥特风格涂鸦的短小吊带裙,将她的曼妙身材以及那份妖艳气质淋漓尽致地凸现出来,她跟两眼炙热的dj商量了一下,随后站到略高于位置的平台上,拿着话筒,媚眼如丝,望向陈道藏。

音乐响起,开始节奏并不惊心动魄,但很快便让人欲罢不能。

“finethouteyes。theyaretiredofpainting……”沈子矜伴随着节奏摇晃那比例完美的娇躯,嗓音绝非轻灵,而是一种尖锐中带有悲怆感情的讴歌,让人第一耳就能感受到她的那种不轻浮的哀伤。

陈道藏第一时间就听出这是芬兰国宝级乐队nightish新专辑中的《byebyebeautifu1》,他喜欢这支很有个性的重金属乐队,历任主唱的女人都不漂亮,但很有味道,他们的歌宏大却不失细腻,是新哥特的代表,上一任主唱的美声唱腔更是具有一种石破天惊的歌剧质感。

“喂,你怎么认识我们子矜的?”一个水灵美眉端着酒杯坐下后尽量压低声问陈道藏。

“巧合。”

陈道藏笑道,却没有再理会这个好奇心很重的小美人,起身来到另一个平台,如今整座酒吧都在聆听沈子矜的演唱,一个个追随着她疯狂扭摆身躯,nightish的歌本就适合做酒吧歌曲,很容易调动气氛,爵色的氛围在这一刻爆到顶点。

沈子矜看到陈道藏也要了个话筒,似乎有点不敢置信,她知道这歌真正有意思的地方其实不在她的演唱,而是nightish乐队中一个山羊胡子大叔的“嘶吼”,那才是最有味道的一段演唱,难道这家伙要露一手?可那种高度可不是一般嗓子拔得上去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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