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天补均平 下(2/2)
黄盛正在腹诽着日后一统乾坤后,一定要把欧洲大陆上所有姓卡尔的欧洲人强制改名的时候,黄巢却是眼前一亮,想明白了吴公石的意思,不由击掌道:“好!妙!以帝王之余而奉天下,何患不均不平!”
吴公石点头笑道:“老夫不才,敢请以天补均平,均田不税为号,如何?”
“天补均平,均田不税?”众人都是一愣,“天补均平”倒还好说,属于政治口号,这“均田不税”可就是实实在在的政策许诺了。
黄巢急忙作揖道:“还请良师教我,如何均田不税。”
吴公石自然胸有成竹,道:“若我义军得鼎,可复起均田之制,丁口之家,丁量力而承租公田,税赋皆有此征,口配私田而不税,此为均田不税。”
这均田制是从北魏到唐代中期实行的计口授田的制度,始于北魏,北齐、北周、隋、初唐时均沿此制。唐中叶后土地兼并加剧,均田制瓦解。“计口授田”是指政府根据所掌握的土地数量,授予每口人几十亩桑田和露田。桑田可继承,露田在年老或死亡后要收回。
但北魏至唐前期推行均田制作为基本的土地制度的前提是人口因为战乱而大幅减少,地广人稀的情况下尚且可以保证分配的公平和土地的良性流转。可后来的隋朝和唐朝初期仍行此制,在唐中叶以后,人口大量增加,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均田制实行的基础“土地国有制”破坏严重,最终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在宰相杨炎的建议下,实行两税法,均田制被废止。
而现在吴公石重提均田制,并不是没有创新,而是将均田制的最初版本做出了小小修改,在北魏时男十五岁以上给露田四十亩,女二十亩,奴婢也可以有露田,死後把田地还给官府,并且男子还有二十亩的桑田(永业田)作为自己的私产,可以买卖交易。可到了唐朝后,官府不但明确规定妇女一般情况下不授田,奴婢及丁牛不再受田,更因授田面积不足,在需要依耕的狭乡地区也不再加倍授田。而且还规定,凡迁徒及贫无以葬者得出卖永业田,狭乡迁到宽乡者得卖口分田(即北魏的露田),这就扩大了土地买卖的范围,成为了土地兼并加剧的温床。
此时吴公石重提均田制,他的创新就是重新给女子授田,并且女子分到的田不征税。吴公石的均田制,也就是给家庭中的妇女分配不用缴纳赋税的私田,然后让家庭中的男人按照自己的劳动能力来承租需要缴纳赋税的公田,在这种制度下,想当然这个家庭会优先耕作料理不用缴纳赋税的私田,使私田的收获能够保证家人的生存,有了余力再去承租需要为国家缴纳赋税公田。在这个过程中,自然也就解决了人民因为贫富不均而造成的温饱问题。
黄巢召集的人中,肚子里有几滴墨水的人虽然不少,可真正能想明白中间关窍的人却是不多。吴公石提出之后,众人自然又是陷入了沉思。不过最先想明白这个道理的却不是别人,而是身为大神有着后世学识的黄盛,至于第二个想明白的人,却是那个叫做王仙芝的汉子,他哈哈大笑道:“好好!这均田不税的法子果真好,日后若是女子都能得受不税的私田,民间便自然再无鳏寡孤独。家中男丁多,自然要多多承租公田,朝廷赋税可得。男丁少的也可使家人衣食无忧,不必忍饥挨饿,当真是好法子。”
众人听他一说,这才齐齐眼前一亮,这吴公石的新均田法,果然不错。
“好!”黄巢拍案而起,喝道:“我等便以天补均平,均田不税为号,共谋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