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胡珍惨案(1/2)
有一位男性老年人患了全身瘫痪,四肢不能动弹,他的老伴早已经去世多年,儿女们又都不想或者没有时间伺候照看,他们商量决定每家出一千元雇一个保姆照看老爹。就这样老人的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花了四千元雇了一个保姆,保姆的名字叫做刘祥云,女性,五十多岁,管吃管住。
起初,刘祥云把老人照顾的挺周到,后来,老人的儿女们发现刘祥云越来越懒惰啦撒,老人的卫生越来越差。老人的大儿子是位老板,大儿子向兄弟姐妹们提议:为了让保姆刘祥云照顾父亲无微不至,全心全意,用奖励的方法激励她。大儿子对刘祥云说道:“祥云啊!你要用心照顾我们的父亲,只要你伺候照看的好,照顾的周到,我们决定到父亲百年之后,给你5万元的奖金,你看如何?”
刘祥云笑嘻嘻的说道:“就怕你们说话不算数啊!”
大儿子郑重的说道:“我们可以签一个合同啊!”
于是大儿子起草了一份合同,内容如下:
协议书
只要保姆刘祥云把我们的父亲照顾的无微不至,吃饭与卫生都做的很好,我们兄妹四人决定,等老人百年之后,给于奖金5万元人民币。如果保姆刘祥云照顾伺候的不好,我们有权把这一份协议书单方面作废!特此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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