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2/2)
而漠北之地则可成为我大明边防的缓冲区,届时水草丰盛之地皆为我所占,各个部落皆置于我大明的管辖之内,成为我大明的牧场,大力发展畜牧业,与我大明关内的农业互补,取长补短,各取所需,待局势彻底稳定之后,以牧场为中心划分地域分封给有功之臣。
若如此,我大明今后将分为关内和关外,关内如同现在一般,是我大明的主干,皇帝亲历其为的主政之地,而关外则交给有功之臣划地而治,只要听令于皇帝的命令,足额缴纳税赋,治理有方者,除给封爵封王更可世袭。对于皇帝来说关内之地寸土必争,而关外之地乃是前线,战场之地,犹如现在之漠北,之前两伐漠北所占之地已经尽失,所以不必用关内治政思路来控制关外,若有不轨之心其它部落可群起而攻之,瓜分其财产和领地,骑兵之特长乃是速度,如若深入我大明腹地,届时切断其退路,皆死无葬身之地尔,此乃兵法大忌,漠北之敌从来都是只劫掠我大明边镇,决不敢深入腹地,就是这个道理。
在彻底解决了漠北问题之后,至少可以裁撤三十万的边军。这节约下来的军费开支,可用于民生也可用于发展军事。
众所周知,我大明乃是农耕文化,可自给自足,并有各种各样的军事武器来打击敌人,主要兵种乃是步兵。而漠北之敌乃是游牧部落,主要兵种乃是骑兵。自古以来,骑兵对步兵就有着绝对的优势。在今时今日,虽我不惧骑兵,但与骑兵作战我必是重兵压上,辅以车阵、拒马、弓弩、火铳及长枪,方可与之匹敌,不落下风。而我为何屡屡不能消灭其主力?究其原因是骑兵作战若不能破我战阵,转身就逃了,所以即使我大明胜也是小胜,敌人损失不过几百数千,不伤筋动骨,步兵是无法追上逃跑的骑兵,而步兵追击骑兵更要预防骑兵诈败为了我步兵离开防御阵地之后而进行反冲锋。因此步兵对骑兵就有先天的不足,而若步兵战阵被骑兵冲破,再被骑兵几次三番反复冲击,则步兵彻底休矣,而步兵本身又跑不过骑兵,所以也逃不掉,因此步兵败则是大败。
每次步兵对骑兵作战,步兵总是要数倍于骑兵,并要有充分的战前准备,而骑兵任何时候只要成战斗队形即可做战。骑兵这种优势是步兵无法比拟的,因此才有发展骑兵去漠北与敌对攻,反正漠北又没有类似我大明的关隘和城堡,尽可发挥骑兵来去自如的优势,此其一也。”王文乐大口喝干茶水接着说道:“其二,太祖他老人家思之多年关于步兵破骑兵之法,终于找到了破骑兵之策,称之为二百步死亡之法。就是只要在二百步的距离之内能够杀伤半数之敌,则敌可全歼亦。
其一,铳炮距敌六百步时开始射击,扰乱骑兵的阵型和削弱其士气。其二,待距敌二百步时长火铳以开始射击同时长枪兵持盾防御敌骑兵弓箭的攻击,其三,待敌距我五十步时,长铳兵退后三段式射击,由长枪兵持六米长枪,第一排弯腰左手持枪,枪柄斜插入地,右脚踩实枪柄,枪头对准对方的坐骑之眼,右手握住腰刀柄,左腿向前弓起,枪拒马,刀杀敌;第二排亦弯腰,长枪平置于第一排枪兵肩膀之上平刺之;第三排长枪亦置于第二排枪兵肩膀之上平刺之,后排持枪等候补充前排或冲锋。其四,长铳兵开始自由射击。其五,待敌逃跑时长铳兵持续射击至敌逃离二百步以外,如此一来一去骑兵基本灭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