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梦(1/2)
一见母亲发火,王哲懵了,咋回事儿,怎么突然就爆了。
“别打,别打,我的错,我的错……”
还有没有错,必须先承认,否则疼的是自己。
“小东西,这都谁教你的?说话越来越不像样,什么再有个孩子,你爹都走好几年了,你这么说娘不是混账吗?”
“啊?冤枉啊!……”
这一刻,王哲真心感受到什么比窦娥还冤。忘了有些东西可以产生歧义,让人误解。
“母亲啊,你听我说,是这么一回事。前几日我去街市,有个小孩儿偷我钱袋,被我给抓住了,然后为他为什么偷我钱袋,他说他饿。”
“原来他无父无母,已经流浪街头好些时间,那天是饿得实在忍不住了,就动了歪心思,我见他可怜,就把他带到学院后山,平时给他送些馒头包子,今天这不放假吗?就把他带回来了,你看能不能让他暂且住咱家?”
将“再要一个孩子”的事情解释清楚,王哲松了一口气,抬头观察母亲脸色,揣度人意。
“这样啊,那人呢?多可怜的孩子,怎么这么早就没了爹娘,快把人带来,娘给他做饭吃。”
王哲还是不懂母亲,刚开始还以为她会不同意。毕竟原先带一只狐狸回来,就被母亲抱怨半天,怕浪费粮食,何况现在带回一个孩子,是真要加一双筷子添一碗饭。
但几十天前的生活情况哪能和现在相比,那时为了省钱一天才吃两顿饭。
一个寡妇带俩孩子,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吃了上顿担心下顿,起早趟黑的卖豆腐还赚不了几个钱。
为了给儿子存娶媳妇钱,更是舍不得沾半点荤腥,幸好有张叔照顾,每隔十天半月的送王家一只小野物,否则王哲和小柔都不知道肉是什么滋味。
贫穷限制的不仅是想象,还有善良。
若非不是被逼急了,哪有姑姑会打侄女的主意,甚至商量童养媳的事。严格上说,小柔就是她的女儿,让女儿嫁给儿子,会被人笑话一辈子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